本报讯自2004年以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制度,对审查逮捕案件中涉案的350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非羁押措施的可行性评估,不仅确保了逮捕案件质量,而且扩大了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适用率。
据统计,此举使得闵行区被取保候审的涉罪未成年人由开始时的23人上升至2007年的50人,增幅高达117%。
在工作中,检察官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个人情况、家庭概况、保障支持条件作为主要的评估项目,又将四项内容细分为若干小项,每项设置高、中、低三种风险度,并对应设定考量分值。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照设定的评估内容逐项进行分析、评判,测算每项评估内容的风险值,最后综合评估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非羁押措施的风险度。为了严格操作程序,由承办人提出是否批捕的处理意见,填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表》后,连同案卷材料、《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等一并交科负责人审核,最后报分管检察长审批。经综合考量评估后,对低风险对象不予批捕,建议公安机关采取非羁押措施;对中风险对象给予重点关注,视情进行进一步考察、论证,考虑能否采取相关支持措施如帮教措施等来降低、控制风险,然后再作决定,以提高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适用率;对高风险对象一般则予以批准逮捕。
四年来,该院作出不捕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经教育考察后,无一人脱保,也无一人重新犯罪。
陆勤俭 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