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宏)您的企业如果具备遵纪守法、经营状况良好等条件,那么就可以向辽宁省工商局申请成为免年检企业。被认定为免检的企业,可免除审查程序和年检费用,并由省工商局颁发牌匾和证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这是辽宁省工商局近日公布的《省直免检企业申报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所谓省直企业是指在省工商局登记的各类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免检可由企业自愿申报,省工商局进行认定。年检时,被认定为免检的企业只需填报《年检报告书》,即可通过年检。认定免检企业的基本条件是,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原则上应在1000万元以上;遵纪守法,至申报年度连续3年以上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经营状况良好,至申报年度连续两年经营无亏损。另外,商事信誉高,投诉率低,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誉”称号、取得“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以及获得省政府或有关部门特殊奖励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据了解,企业免检不定“终身制”,其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企业可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