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报告了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与往年的审计报告相比,这份报告颇多新意,比如更加注重从宏观上把握全面情况,从总体上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提高行政效能层面推进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等等。
有舆论认为,真正令前任审计署长李金华感到欣慰的不仅是这些,而是一条言短意重的建议: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2004年,时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的李金华,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措辞空前严厉”的审计报告,引起轰动。此后4年,他每年的审计报告都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但是,李金华本人似乎还有一点遗憾。那就是,为什么许多部门屡查屡犯?
2007年7月,他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这个问题)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背后利益驱动的原因,还有制度方面的原因。预算本身目前有的还缺乏科学、合理的定额和标准,有些预算还不够细化。”在李金华看来,预算的公开度、透明度现在还不够,缺乏广泛的参与、管理和监督。《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违反预算制度的处罚性规定也不是很具体、很严格,这是屡查屡犯的制度原因。
在许多人看来,预算不是一个大不了的事情。其实不然。小到居家过日子、买东西,大到政府怎么花钱,都需要预算。家庭预算可粗可细可随个人兴趣,但政府部门的公共预算可不行,政府要对纳税人负责。不仅要通过事后的审计,说清楚怎么花钱,还应该在事前告知钱要怎么花。从某种意义上说,预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同等重要。如果说审议审计报告是追问谁究竟花了多少钱,那么,审议预算报告就要解决该给谁多少钱和该不该给的问题。
有专家认为,公共预算改革应该通过三个方面推进:一是预算编制科学化、细化;二是预算审议的民主化;三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监督。其中,贯穿始终的要求就是应该公开透明。
在国家审计署的呼吁下,国家财政部门从2007年开始,推出了部门预算细化改革。审计长刘家义在今年的报告中再次提出了一些部门“预算不细化、不完整”的问题,说明这项改革还需加大力度。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也远远不够,只能等到次年去听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该花或不该花的钱都用完了再“秋后算账”,监督的效果显然会大打折扣。在提高预算透明度上,不仅要向人大代表公开,更应该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在涉及公共支出方面,要让纳税人知道钱都花到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