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三十日电 (记者应妮)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三十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表示,二00七年七月一日起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进程,建立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为维护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她指出,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相关法规不配套,有些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个别条款实施中操作困难等问题。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和坚持完善财产制度情况;保证农民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和合作社管理情况。
这次执法检查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次涉农法律检查。
执法检查组将于今年九月分三个组赴河北、宁夏、安徽、江西、浙江、广东等六省区进行检查,并委托内蒙古、山西、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等九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检查当地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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