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收受贿赂 市纪委通报6起大案要案
本报讯 (记者宋兰兰 通讯员吴忠新)昨日,市纪委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以来查处的6件大案要案。
——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彭斌受贿案。经查,2000年初至2006年8月,彭斌在担任洪山区委副书记、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应13家单位和个人请托,提供帮助,先后27次收受人民币共计104万余元、美元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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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原党组书记黄和平涉嫌受贿案。经初步查明,黄和平不经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同意将2000万元资金委托给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截至目前,本金及收益分文未能收回,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自己和亲属从中收受相关人员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美金4800元。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阳逻开发区建设处原处长郭敏雄涉嫌受贿案。经初步查明,郭敏雄在任阳逻开发区建设处处长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59万余元、美元4000元。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武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道桥公司原经理冀建民受贿案。经查,冀建民在担任武建集团道桥公司和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道桥分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接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67万元。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冀建民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武汉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原主任詹喜焱涉嫌受贿案。经初步查明,詹喜焱在担任武汉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副主任及主任期间,在购买医疗试剂、设备等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涉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1万余元。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先锋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友才涉嫌贪污案。经初步查明,陈友才在担任先锋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与他人合伙贪污村土地补偿款人民币80万元,单独贪污村土地补偿费人民币78万余元。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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