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的法官、书记员等加在一起只有5名工作人员,辖区内的居民还全部是法律知识比较匮乏的农民和渔民。但是,就这样的一个法庭,去年办理的332案件中调撤的案件竟然接近四分之三,案件的服判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而且,从2007年初成立至今,经法庭审理的案件竟然是“三无”:无重审、无改判、无当事人涉诉上访。
这是不是吹牛啊?打官司可是有两方当事人,有输有赢,一方赢了另一方肯定不服气,要双方都服判息诉可不容易。
不过,经过记者的实地采访发现,上面所说的都是实情,这个法庭就是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闸坡法庭。
“法官+调解联络员”模式实现“三无” “我们对法官的要求是:不以审判了多少案件为目标,而是追求如何彻底解决矛盾纠纷,案结事了。”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雄对记者说。
据了解,闸坡法庭是2007年2月13日挂牌办公的,辖区人口9.23万,99.5%是农民、渔民。“情况村里很多人都知道,不信你去问,还用得着我来证明!”这是当地村民在诉讼时,法官要求他们提供证据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调解基于当事人自愿,因此可以从根本上最彻底的解决纠纷,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闸坡法庭庭长陈龙高向记者介绍说,法庭在成立后不久,就尝试建立了“法官+调解联络员”的调解机制:在辖区的2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村委会、5个渔委会、5个社区、1个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调解联络员。“这是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的初级模式。”
陈龙高说:“对起诉到法庭的民商事案件,我们尽量采取调解的手段。因为调解联络员绝大多数是所对应单位的调委会主任来担任,对当地的实际情况了解比较透彻、全面,因此,官司打到法庭,纠纷双方属于哪个地方的,法庭就请哪个地方的调解联络员出面一起调解,对调解的成功起到了很大的帮助。”所以,法庭去年立案审理的332宗案件调撤率为72.5%,服判率达到99.4%。
“但是,今年3至7月份,共受理案件65件,比去年同期收案166件相比减少了101件,下降61%,这又是为什么?”记者通过了解解开了心中的疑惑:原来,在原有调解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初,闸坡法庭开始进一步的细化和深入工作,一改以前法庭在立案后调解的做法,许多案件在立案前,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就被法庭引导到了人民调解并被成功调解,因此,受理的案件才会大副下降。
采访中,记者发现,闸坡法庭现在除了管好自己的“分内事”,还管起了“分外事”:改变以往只对法庭立案后的案件进行调解和审理,对被法庭引导到人民调解的和人民调解自己承接的人民调解也一样参与。同时,除了法庭给自己调解成功的纠纷出具具有法律执行效力的《和解协议》外,对人民调解成功调解的纠纷,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经过法庭审查后,也给当事人出具同样的《和解协议》,让老百姓对选择调解多了一份信心。
双管齐下提高调解成功率 闸坡法庭的“特邀调解员”、闸坡镇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何耀辉告诉记者,许多当事人都心存“如果调解的结果不是我想要的,我就再起诉到法院来解决”的念头,这无疑降低了调解的成功率。而现在,一边是人民调解员合情合理的分析和劝说,一边是法官通过法律依据分析案情,讲解法院受理后可能给出的判决,还提醒他们“法院诉讼比调解增加了诉讼费、律师费等开支,审理的时间也长、执行的款项何时能真正到位等问题”,从而让当事人明白了诉讼与调解的结果差异,也从另一方面促动当事人选择和解这一便捷、有效、时间短的方式处理纠纷,进一步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还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何耀辉给记者讲了一个不久前他们调解成功的案例:8月中旬,一位在旅游公司当保安的杨姓村民,因天降暴雨,被公司指派到海边的沙滩帮忙支伞,不料被雷电击中身亡。事后,死者家属与旅游公司因赔偿数额差距较大而发生对峙。镇调解委员会介入后,针对这一情况,把闸坡法庭的法官请到了调解现场。面对双方当事人,法官针对死者的具体情况(年龄、工龄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中对工亡的赔偿标准,逐项算出了相应的赔偿数额。依据这个“标准”,当事人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和解协议。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闸坡调研时,对闸坡法庭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闸坡人民法庭千方百计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扮演好了人民法庭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会工作者的角色。
邓新建 章宁旦 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