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撞人逃逸 后车随后轧人
二次事故责任人被判全赔
本报日照9月3日讯 日照一男子刘某快速驾车行驶途中,未发现路上躺着的已被人撞伤的女子,结果导致二次事故,受伤女子当场身亡。由于此前撞人车辆逃逸一时无处查找,死者家属只得向刘某提起赔偿诉讼。
今年3月15日19时许,日照市东港区后将帅沟村村民刘某驾驶鲁LA××××号牌轿车,沿日夏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日照市岚山区后村镇东邵疃村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没有发现已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倒地的李女士,车辆从受害人李女士的身体上碾过,致使受害人李女士因内脏破裂和颅脑损伤死亡。由于发生第一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已经逃逸,日照市公安局交警岚山大队无法作出事故认定。受害人李女士的丈夫郑先生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受害人李女士发生第一次交通事故,受伤躺在地上,推定其未死亡;被告刘某驾驶的车辆在未充分注意行车安全,未保持安全车速的情况下,从受害人李女士身体上碾轧过去,致受害人李女士因颅脑损伤和内脏破裂死亡。被告刘某的驾驶行为是致受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刘某关于“本案应由逃逸的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刘某可待案件侦破后,另行向肇事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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