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不能说建哪就建哪
■广东输变电项目有望纳入规划进行公示
■国家环保总局正酝酿变电站新环保标准
许琛、张其明、何方
本报讯 记者许琛、通讯员张其明、实习生何方报道:近年来,变电站规划建设和周边群众的矛盾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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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应远离学校幼儿园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霍海洪提交了《关于加强在城市中建设高压变电站规划选址的提案》,向省建设厅、环保局以及21个地市提出变电站建设的建议。
“有关电力建设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应及时做好高压变电站的规划选址。变电站的选址应该尽量远离密集居民区,尤其不能够在学校、幼儿园附近兴建大型变电站。”霍海洪建议说。
霍海洪还建议,应充分利用市内公共绿地或空地建设各种全地下或户内型变电站,做好景观、消除噪声等设计。
变电站规划跟不上变化
近日,省建设厅并结合省环保局和各地级市会办情况作出答复。
对于变电站建设和周边居民矛盾不断的问题,答复中解释说,由于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周期较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城乡规划与最新的输变电项目建设项目缺乏衔接。特别是随着城市建成区的不断扩大,原来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围的高压变电站周围已经成为建设用地,变电站与城市建成区之间的隔离带不复存在。
“此外,为了尽量靠近负荷中心,部分新增高压变电站选址在城市建成区的内部,特别是在对用电负荷的预计不足的地区,变电站(特别是高压变电站)的规划布局相对滞后,变电站的选址难以找到周边较为空旷的用地,引发了周边居民对变电站安全及环境影响的担忧。”答复中说。
广东变电站将有新标准
据悉,为规范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治输变电工程环境污染,目前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在对《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进行修订,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导则》),该标准适用范围覆盖了110kV~1000 kV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并修订了电磁环境的评价标准。
答复中透露,目前,省环保局已对征求意见稿的电磁环境评价标准提出了更严格的建议。该《技术导则》正式实施后,广东将要求各地对高压变电站等输变电工程的规划布局和选址符合新的技术标准要求。
建变电站拟举行听证会
答复中还提出,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今后应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进一步强化输变电项目规划和环评的公众参与工作。
据透露,由省建设厅和省委宣传部共同负责“建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和公示制”,并已经拟定了《建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和公示制的实施方案》,力争用3—4年的时间,在广东省全面建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和公示制,为社会各界参与城乡规划和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提供全面、便捷的渠道。
省建设厅将在《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公开指引》的基础上,出台《广东省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办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公示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公众参与不流于形式。输变电项目将作为规划强制性内容,纳入有关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选址、选线方案,避免产生社会矛盾。
在环评方面,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若项目周边100米范围内居民较密集,应增加公众参与的内容,必要时可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论证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听取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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