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一次性取消和停止了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收费20亿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深圳市工商局对此表示,深圳自2002年开始,已清理和规范了17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而管理类收费、许可证类收费、检验检测监测类收费下阶段也即将“叫停”。
深圳收费项目大大少于上海 据市工商局介绍,目前全市保留的收费项目为161项,少于上海市的383项。但由于深圳正处于改善投资环境,推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继续清理不合理收费仍有必要。
“目前全市实施收费的部门有34个,其中收取管理费的部门有5个,涉及《行政许可法》事项的收费部门有3个,收取检验检测、检疫费的部门有5个。”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亟待被清理和规范的收费项目包括管理类收费、许可证类收费、检验检测监测类收费。
据其统计,去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约34.82亿元,检验检测、检疫费占全市收费总额的32.95%,管理费占全市收费总额的31.92%,仅取消管理类收费就预计每年减少财政收入约11亿元。
“清理和规范这三类收费有利于政府强化管理,减少机构臃肿,防止腐败行为,也可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该负责人坦言,取消这些收费,深圳财政有能力承担,但现在的收费项目都有不同层次的依据,叫停将涉及一些部门的利益,涉及面广,难度也很大,面临复杂、系统和敏感的状况,需要慎重调控。
“为收费而养人”局面将改变 据记者了解,建议叫停的这三类收费中,有一部分收费主体为事业单位,由行政部门设立,代行政府职能,实行自收自支制度,收入用于办公、培训和工资支出,实质上是“为养人而收费,为收费而养人”。因此,市工商局建议在清理此类收费时,应和体制改革配套进行。
“一是编制和人员问题。取消收费后,有些政府管理职能并不能取消、削弱或社会化,比如,工商物价信息中心是市工商局下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承担了工商局信息化建设、统计、档案管理等多项行政职能,建议对此类性质的事业单位的职责定位、人员编制进行梳理调整,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使其职能与机构相匹配。”该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
此外,该局还提出请市人大修改相关法规和规章。“取消和调整管理类收费必然涉及法制和规章的修改问题,如《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等。同时,由于深圳无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审批权,因此应积极与上级财政、物价部门协商,取得上级管理部门的认可。(记者/张玮)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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