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老板故意隐瞒政府的采砂禁令,谎称即将举行采砂权投标大会,骗取我市一公司老板500万元投资款,昨日在渝中区法院受审。尽管江西老板当庭翻供,法院审理后当庭口头宣判:诈骗罪,判刑13年。
500万元打水漂
检方指控,杨林生是江西省九江新世界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今年1月,他告诉我市某公司的老总冯某,说鄱阳湖采砂很赚钱,他去年投资8000万就赚了1亿多。3月,他又告诉冯老板,当月22日和23日将举行采砂权招标大会,他有硬关系,肯定会中标,如果冯老板要投资的话就得尽快。冯老板心动了,3月20日飞到江西,次日即让财务汇款500万元到杨林生公司的账户上。
事实上,江西省水利厅早在今年2月1日就发文,自4月1日起全面禁止鄱阳湖采砂,而杨林生在2007年获得的采砂权也在3月31日到期。
拿到钱后,杨林生当天即取走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投资不良房产,200万元用于归还借款。另外100万元用于投资采矿。
不是诈骗是借款?
杨林生在法庭上辩称,今年初他到重庆和冯老板见面,只是简单的朋友会面。他知道省政府的禁令,但是采砂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招标,一种是做工程,他叫冯老板投资招标,是相信自己有关系可以拿到工程采砂权。另外,他收到冯老板的500万元后,写过一个投资款的用途说明和一张借条。因此,他没有侵占冯老板的钱,不算诈骗。
检方出具了3月20日杨、冯的电话录音。录音证实,杨声称投标大会要从21号开到25号,有许多公司争抢着要采砂权的股份,如果冯老板要投资的话就赶快,将给他5%的股份。检方还提供了杨林生的供述和冯老板的证言,证明杨林生在酒店和冯的办公室,多次提到采砂。
被判构成诈骗罪
但是,杨林生昨日在法庭上全盘翻供。他声称,在公安机关做口供的时候,民警以取保候审来利诱他,使他做了不实供述。他的辩护律师还称,杨林生出具的借条等证实两人是借贷关系。杨林生完全有还款能力,不存在诈骗。
检方当即反驳道,在冯老板汇500万元之前,杨的公司账户上只有2万元。案发后,杨的家属四处筹借,才借得400万元,加上杨被冻结的两辆总价值为70余万元的车,仍不足500万元。所以,“具有还款能力”的说法不成立。
法院采信了公诉机关的证据,认为诈骗罪名成立,当庭判处杨林生有期徒刑13年,罚金20万元。杨林生表示要上诉。
记者罗彬实习生董小梅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