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金融机构审计出486亿违规资金
作者: 刘丹
昨天,国家审计署发布了2008年第7号:“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以及2008年第8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两份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表明,五家金融机构和49个国家部委在管理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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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5日发布今年第8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这五家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均存在薄弱环节。
国家开发银行:
3.22亿元应急贷款被挪用
审计结果显示:近年来,开行部分分行向配套资本金不到位的投资项目发放贷款,存在较大风险。如河南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向开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用于公路项目建设的8.19亿元贷款时,多次采取编造虚假“工程进度结算书”等手段虚增项目资本金,截至2007年6月底项目资本金实际到位率仅为8%。
本次审计的国开行分支机构均存在贷款方挪用贷款的现象。以审计抽查的8.58亿元应急贷款为例,共发现3.22亿元被挪作他用。
本次审计共发现开行违规发放贷款问题金额91.04亿元,主要是违规将信贷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国家限制发展产业及领域。
中国农业银行:
违规金额243.06亿元
本次审计发现农业银行违规问题243.06亿元。农业银行一些分支机办理了大量虚假个人按揭贷款。如截至2006年年底,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0.5亿元中,不良贷款余额达10.26亿元,不良率为97.7%。
审计共发现和移送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3起,涉案金额56.72亿元。如农业银行辽宁省锦州市分行副行长郑凤来、黑山县支行行长刘福德等人累计挪用银行资金31亿元借给一些私人企业和个人使用;后又私自向这些私人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2.18亿元用于归还上述被挪用的资金。
光大银行:
违规发放贷款108.68亿元
审计发现光大银行违规发放贷款108.68亿元,其中半数以上属于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和向证券市场直接或间接提供信贷资金;违规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24.61亿元;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形成垫款9.93亿元;违反财务收支法规问题1.15亿元,其中,使用虚假发票报账5682.86万元,套取的现金大部分用于发放奖金福利,部分用于营销“公关”。
人保控股:
违规金额10.82亿元
审计发现原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违规问题金额10.82亿元。主要问题:
一是人保财险公司违规压低费率或违规打折承保、以手续费等名义变相返还保费、扩大理赔支出范围和账外经营等3.68亿元。二是违反财务法规问题2301.63万元。三是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2002年11月至2004年6月底,共将5亿元国债交给汉唐证券公司运用,后因汉唐证券公司被依法清算,面值35653.30万元的国债面临损失风险。四是人保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2年9月违规将持有的某公司613.46万股法人股票过户给工会。
中再集团:
偿付能力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发现中再集团经营管理中的违规问题12.71亿元。主要问题:
一是2000年4月,中再集团违规将价值3.16亿元国债委托给所属一家经济实体进行融资买卖股票,造成3700万元亏损。二是违规减保和支付手续费1.96亿元。三是违反财务收支法规问题0.22亿元,主要是违规列支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发放奖金补贴。
水利部:报销假发票套现476万元
审计水利部发现,部分单位采取报销假发票等方式虚列支出、套取现金476.81万元。
其中,珠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珠委)机关、珠委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等7个单位以虚开会议费发票的方式套取现金221.41万元,用于项目评审会议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奖金、旅游等开支。包括: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以下简称水源局)套取现金16.17万元存入该局监督管理处一干部的个人活期存折,该干部将其中15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审计查出该问题后,这名干部于2008年1月22日将这16.17万元交回水源局财务。
淮河水利委员会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单位均有类似行为。
另外,珠委所属单位私设“账外账”48.22万元,并将公款357.97万元私存个人账户。
原交通部:动用专项资金建办公楼
原交通部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1.2001年,原交通部未经财政部同意,自行批准所属某事业单位执行《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截至2007年12月底,该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形成的各类自有资金共计6.67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2005年至2007年,原交通部未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在其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已有办公楼情况下,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其建设办公楼。2005年,公路科学研究所将计划投资规模为9996万元(其中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的办公楼项目,分拆为科研管理综合业务用房和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综合业务用房两个项目立项,每个项目投资额均为4998万元,经原交通部批准后于2006年开工建设,截至审计时已封顶。
商务部:15亿资金未有效发挥作用
商务部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
1.结余资金过大。商务部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2007年底累计结余资金达15.34亿元,致使这些资金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2.未经批准调整合同价款。2006年4月至8月,某公司以4392.95万元中标由商务部组织公开招标项目的施工任务,并签订了总承包合同。以后该部招标组织部门在未按规定报经部领导审批的情况下,以施工总承包价与项目概算存在较大偏差为由,又与这一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增加合同价款1375.62万元(占原中标合同总价的31%)。
3.将应公开招标项目实行议标,有的项目以行政手段指定专门企业办理。
国家统计局:52辆公务车未移交国管局
2007年,国家统计局本级挪用项目支出1451.11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另外,还挪用在京事业单位“事业运行”经费1653.64万元。
审计报告还显示,国家统计局未经批准将非经营性办公用房转作经营性用房并取得收入1495万元。
另外,2007年,国家统计局打捆申报项目经费17052万元,然后自行分配。其中:安排给地方统计局、调查队10697.57万元,安排给国家统计局机关6209.43万元,安排给所属单位145万元。
审计报告还显示,2002年至2007年,国家统计局由局领导、财基司批准,将价值共计1377.38万元的46辆公务用车无偿调拨至地方统计局和调查队。另外,国管局核定的国家统计局公务用车编制为34辆。截至2007年末该局公务用车实有86辆,超编的52辆未按规定移交给国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预算资金闲置2.98亿元
国家税务局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
1.扩大范围编报所属3个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预算2982.81万元。
2.新办公楼项目未经批准立项,预算资金闲置2.98亿元。截至2007年底,财政部批复并拨付税务总局新建办公楼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亿元,但该项目未经批准立项,税务总局用于项目前期费用支出129.4万元,自行调整项目预算1600万元用于湖北省巴东县国家税务局搬迁。截至审计时,该项目立项仍未获批准,加之受拆迁改造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难以在原建设地点继续建设,新建设地点又未确定,造成2.98亿元财政资金闲置。
国家发改委:违规借款投资损失291万
国家发改委审计的部分问题:
1.部分医药储备资金长期闲置。2003年,财政部拨付给发展改革委7787.64万元资金用于某项药品的专项储备。发展改革委根据该项药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减少了采购量,使该项资金结余6475.47万元(占拨付资金的83%)。截至2007年底,上述储备资金结余仍存放在发展改革委机关的基本账户中闲置未用。
2.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借款和投资损失291.85万元。
1992年,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300万元在山东省日照市建设培训楼,之后该工程因故停建。截至2007年,此投资中的34.67万元已无法收回,造成损失。1994年,宏观经济研究院借给所属中国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222万元。截至2007年底,该公司亏损巨大,已无力偿还,此借款造成损失。1994年,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借给山东菏泽市新兴饮料厂40万元,截至2007年底,其中的35.18万元已无法收回。
审计
49部委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挪用培训补助费39.62万元用于发放办本级人员津补贴。
监察部
所属北京培训中心超范围提取收购基金266.51万元。
司法部
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270.78万元,未及时清理。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所属单位长期购买“50年窖藏”茅台酒、中华烟、购物卡等共计78.70万元,其中2007年47.21万元。此外,2006年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发生招待费95.61万元。
铁道部
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违规收费1453.36万元。
国家旅游局
将其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一处面积为10367平方米的房产提供给一些公司等单位无偿使用,未按规定收取租金。
(部分部委审计出的部分问题)
资料来源:国家审计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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