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9月5日电(记者邓华宁)记者从昆山市民政局获悉,昆山市将有近千名老人享受政府买单的生活照料、卫生康复、精神慰藉、法律咨询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
根据昆山市新出台的《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是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困难家庭老人,包括“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和低保边缘的孤寡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包括伤残军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经济较困难的归国华侨。
他们可以享受每人每月300元补贴的服务(每月享受不少于45小时免费服务)。
据悉,昆山市对居家养老服务机制进行了改善,从8月底开始,此项工作已全面推行,预计到10月份符合政策的老人可以陆续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