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9月8日,记者从沈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区多名失业人员、科技人员、复转军人、新生劳动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享受自主创业人员典当融资补贴政策成功申请到创业资金。
沈河区失业职工陈萍2005年曾经申请过小额担保贷款,2007年已经按期还款。
今年因为公司业务扩大,她觉得缺乏流通资金,且所需资金额度较大。为此,她找到沈河区创业指导中心有关同志说明自己的情况和想法。创业指导中心同志向她介绍了此项政策,并积极与上级部门取得沟通,最终,陈萍只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取得了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据了解,申请典当融资的人员持有效证件,按照典当业务规则,将其有效资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就可获得创业运营资金。典当行对创业者免收典当综合费用,对免收的典当综合费用由财政按照27%。的月综合费率给予一次性补贴,综合费用补贴的当金上限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当金利息由当户个人承担。以当金30万元、期限6个月为例,政府财政部门按照27%。的比例补贴,需投入4.8万元为自主创业人员埋单。
目前,沈河区一批自主创业人员已申请此项补贴政策,使沈河区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呈现出了勃勃生机。
新闻延伸
怎样办理典当融资
记者了解到,自主创业人员典当融资,只要符合典当规则,典当行同意典当的创业者可向典当行领取并填写市统一印制的《创业实体典当综合费用补贴资格认定表》。然后,创业者持《认定表》、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认定要件、创办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与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工合同等5个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沈河区创业指导中心办理典当综合费用补贴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