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8日电记者罗铮报道: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残疾人事业已从单一的福利救济型工作发展成为领域广阔的综合性社会事业。“目前,中国残疾人事业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比较系统的业务体系、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孙先德,今天在北京残奥会主新闻中心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介绍,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近2万个,使15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7%;全国高中阶段特教学校已有231个,在校残疾学生近1.4万人,还有两万名残疾人在普通高校就读;全国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的普通教育机构已有2114个。目前,已有近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了资助残疾人大学生的政策。
与此同时,636万残疾人享受到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0多万残疾人享受集中供养和五保供养,370多万人得到政府不同形式的救助。大中城市普遍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设置和改造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一些公共服务机构也提供了无障碍信息服务。
据了解,通过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帮助农村残疾人多渠道,多途径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我国的残疾人就业形式得到了极大改观。截止2007年底,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已经达到433·7万人,农村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了1696·6万人。仅2007年,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已经达到39·2万人。现在中国城镇每年新增加的需要安排的残疾人,基本上都能得到工作安排。
此外,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发起并推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和通过,与30个国家的残疾人组织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