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发出预警,针对一些地方出现以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名义对中小企业实施融资诈骗、且发展迅速的违法犯罪活动,警方提醒市民警惕不法分子以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名义从事融资诈骗犯罪活动。
据介绍,通过这种方式诈骗主要有5个步骤。
首先,骗子虚构境外公司或在境外注册离岸公司,然后设立驻华代表处,散布融资贷款信息,诱使急需资金的企业前来洽谈。
第二,融资企业(即被骗企业)提交相关材料,代表处谎称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其递交境外公司审批。
第三,代表处与融资企业签订“中外融资合作意向书”,指定律师事务所代办资信调查等相关事项,指定评估机构对融资项目进行投资安全与增值潜力分析评估,并要求融资企业到其指定的担保公司为融资项目进行担保。
第四,代表处以境外公司名义派员到融资企业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估。融资企业需支付大量费用。
第五,在骗取高额融资费用后,代表处寻找各种理由中断合作,致使融资企业无法收回各种前期费用。
据介绍,这类融资诈骗犯罪具有鲜明的特点:运作方式极具欺骗性,代表处与中介机构形成“诈骗链”,逃避打击能力强。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和中小企业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合法的投融资渠道,如遭遇类似可疑融资诈骗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新华网新疆频道)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