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精简不如严惩扩容者
据报道,财政部昨日表示,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对各地2007年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撤并1个乡镇或区公所奖励50万元;每个县(市、旗,不含市辖区),比2006年减少财政供养人员1人奖励4000元,同时对人员增长超过全国地方平均水平的县,超过部分按照每人扣减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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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奖励精简的办法,的确可以暂时调动一些地方精简机构、裁汰冗员的积极性,但也有弊端,即这样的奖励容易助长某些地方精简之后的再扩容。
因为这次精简给了他们一个暗示,就是扩容臃肿没有多大问题,将来精简了还有奖励。起初扩容时,某些官员卖人情,从中得了好处,那是偷偷的,现在,精简时还能得到奖励,这是公开的。如此好事,即使不敢说会刺激地方政府扩容的积极性,但至少会纵容已扩容的地方,最终形成精简—臃肿—再精简的循环怪圈。
其实,现在精简机构的关键应该是严把增人关和增机构关。只有真正把握住这两个关口,才能彻底遏制住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
现在,一些地方乱设机构,人员超编,根本原因是某些官员为了照顾人情,扩大权力,违反国家编制政策造成的恶果。
对此,上级需要做的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而不是奖励精简者。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住这种扩容之风。 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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