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所高校自主招考研究生
考生网报后应在10月31日前网上支付报考费 并在规定时间确认网报信息
本报讯(实习记者折彦龙)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今天上午发布《2009年北京市硕士生报考须知》。据了解,经教育部批准的可自行组织单独考试的在京高校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29所,数量与去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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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在京高等学校有: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在京招生单位有: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10所。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研究生的在京招生单位有北京工商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18所。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所有考生均应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
9月18日至24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可自主招考研究生的29所高校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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