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入住酒店是否应该以中午12时为计算点?客人车辆停放在酒店停车场遭到损坏或丢失,酒店如何赔偿?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举行《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
目前,上海共有320家星级旅游饭店和四千多家其他旅馆,客房总数约23万间。
从去年开始,上海着手制定草案。参加今天听证会的,是来自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三个不同层面的20名听证代表。
住宿时间的结算直接关系到房费的计算,与每个旅客的利益密切相关,听证会上代表的争辩显得颇为激烈。听证会上所有的酒店企业代表都对草案中有关中午12时结账的规定表示赞同,认为这是国际惯例,也方便酒店的管理。但由市消保委、市律师协会组成的社会团体代表和6名个人代表则观点相左。宋园园代表拿出一份调查表:“我最近发出了200份民意问卷,回收了139份,其中反对"12时结算"的占62%,支持的有32%,还有6%认为"无可奈何,提了也是白提"。”“我在外地旅游时,曾经两次因为出发时间是下午两点,只得被迫在12点钟退了房间浪迹街头。”梅海星代表结合自己的遭遇也坚决反对“12时结算”。市消保委代表唐健盛的发言更是“石破天惊”:“以前的"12时结算"只是遵从国际惯例,遇到特殊情况大家还可以协商,现在如果形成了法规,那酒店今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请"走客人。我们消保委强烈建议删除草案中的这条条款。”
在对旅馆停车的相关责任问题上,企业和个人、消保委、律师代表的认知同样存在着巨大分歧。前者的观点是:酒店停车场只是为客人提供了停车场地,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酒店不应承担车辆损坏或者丢失的责任。而其他代表则针锋相对地认为,酒店应当对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酒店停车场作为酒店全部硬件设施的一部分,发生问题当然要赔偿。
听证会结束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对涉及民生问题的地方立法,都要求做到开门立法,以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以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本报上海9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