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明通讯员岳军柱)山西省平遥县总工会力促和谐企业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十大“和谐平遥”建设之中。近日,县委、县政府责成县总牵头负责“和谐企业”建设活动。
平遥县总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工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合同签订等工会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和谐企业建设活动主题为:企业与员工同进步,企业与平遥同发展。活动目标是:建设融洽劳动关系,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美好,回报社会热心,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型和谐企业。评比指标分基本指标80分,社会指标20分。活动程序为企业申报,同级工会推荐,部门评审、社会公示,县委、县政府表彰。其中,工会组织职工民意测验不达80%者,取消其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