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承认该公司生产的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甘肃、宁夏、江苏等省大量婴儿患结石病的事件已经基本可以确认为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由于此事件波及范围广、后果严重,为了保护广大受害者和消费者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重大仪器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统筹在全国范围内回收、封存三鹿相关产品,并根据事件的严重事态,采取特殊措施,立即暂时查封冻结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确保未来对受害者的赔偿。
三鹿公司公告称,受污染的奶粉为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市场上大约有700吨。而甘肃、江苏等地患病婴儿使用三鹿受污染奶粉的时间一般都长达几个月,由此分析,三鹿公司8月6日前出厂的受污染奶粉大部分都已经销售出去。笔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三鹿奶粉有多种包装,但多为400克一袋和900克一听的包装,按照小包装数量多的通常情况粗略估算,700吨奶粉大约被包装成1,400,000份产品,一般婴儿每月消费奶粉大约为3600克,因此保守估计,三鹿受污染奶粉全国的潜在受害者可能将超过3万人。
毫无疑问,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很可能将面临一场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索赔狂潮。
而保证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能力赔偿受害人,就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许多人都还记得2006年发生的“齐二药”假药事件,该事件造成多名患者死亡,可是由于齐二药在事后就被关闭,造成受害者索赔无门,不断地在打官司中周旋,却拿不到应得的赔偿。这样的场景,不应再发生在三鹿污染奶粉受害者的身上。
在这次事件中,最令人痛心的是,绝大部分受害者都是襁褓中的婴儿。目前,已知有一名婴儿因肾结石死亡,多名婴儿出现肾功能不全,可以想见,三鹿受污染奶粉已经造成、并还将导致大量家庭终生痛苦。无论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角度,还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政府相关部门现在都应把保护受害者权益,当做头等大事。
立即查封冻结三鹿资产,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国家对相关企业不仅要进行罚款,还要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三鹿受污染奶粉事件波及范围广、后果严重,三鹿品牌的声誉受到沉重打击,因此,对三鹿赔偿消费者的能力应该保持高度的合理怀疑,国家相关部门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完全可以对三鹿相关资产进行查封和冻结。
希望有关部门本着对人民、对受害者、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迅速采取行动,亡羊补牢,防止“齐二药”式的悲剧再次重演。同时,这也是重树消费者信心、警戒那些对食品安全仍旧漠不关心企业的必要措施。(窦含章)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