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在社区的“临时法庭”上法官正在审理贩毒的被告。王晓林 摄
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3名被告不但自己吸毒,还相互勾结贩卖毒品海洛因507克。昨日上午,由本报(西安日报)和西安市中院联合举办的中秋大型法律咨询活动走进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社区,在数百名社区群众的注视下,临时法庭审理了这起特大贩毒案。法官以案说法,提醒人们为了家庭的幸福和睦,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我错了” 被告交上悔过书 昨日上午9时,市中院刑事审判庭在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社区院内设立临时法庭,数百名群众早早就聚集在此听审。
市检察院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被告周某、杨某、张某系长期吸毒人员,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以贩养吸,不惜铤而走险,贩卖507克毒品海洛因。2008年2月中旬,被告人周某在电话中以每克290元的价格向被告杨某购买毒品海洛因500克,并约定由杨某从四川送至西安交易。被告张某以贩卖为目的向周某以310元价格购买100克毒品,并预付毒资31000元。2008年2月23日晚,被告杨某携带毒品来到西安高红小区,在和被告周某交易时被警方抓获,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507克,经鉴定海洛因含量为18.75%,根据被告周某供述,警方随后抓获了被告张某。
在听到公诉人宣布警方提供的8组合法证据后,3名被告表示认罪服法。被告周某在向法庭做最后陈述时,一边说着“我错了”,一边掏出了自己在看守所写的悔过书,“我以前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贩卖50克以上毒品要判重刑,如今害人害己,希望法庭念我是初犯,从轻处理。”
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法官宣布休庭。因案情重大,为慎重起见,法院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好得很” 群众反响强烈 “这种人真没人性,应该严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听到被告周某为了满足自己的毒瘾,不停歇地向70高龄的父母伸手要钱时,现场群众纷纷发出一片谴责声;而对被告杨某以开饭店为名骗取自己姐姐10万钱用作贩卖毒品时,群众显得非常愤慨。
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社区居民刘女士表示,社区人口众多,法院和报社在中秋节前搞得这个活动好得很,对吸食、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是一个极大的震慑,对社区的稳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西安日报》和中院替群众想得真周到”!许多领到本报和普法宣传资料的群众对这次活动表示认可。“希望以后多搞一些这样的活动,让老百姓多接受些法律教育,非常欢迎给我们普及法律知识。”社区60岁的李大爷如是说。
法官提醒 请远离毒品 负责审理此案的西安中院刑一庭审判长王全谋向群众介绍,毒品严重危害人体的身心健康,一旦吸食上瘾,基本很难彻底戒掉,许多吸毒人员为了筹措购买毒品的资金,不惜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在此,法院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家庭和睦、幸福,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同时,法院特别提醒社区居民和有吸毒人员的家庭:发现其吸毒行为后,一定不要抛弃、放弃他,把他推向社会、危害社会,而应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从心理上安慰帮助他控制毒瘾、科学戒毒。(李国方)
中秋普法宣传活动落帷 昨日,本报与市中院携手推出的“中秋月圆法律护佑美满家庭”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圆满落下帷幕,但是我们祈愿法律护佑每一个家庭的心愿仍在。
在过去的几天里,市中院、莲湖区人民法院、雁塔区人民法院、碑林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本报记者共同走上街头、走进社区,从法律法条到庭审现场,为市民们献上了五场大型或专项法律咨询活动,全方位地进行了一次普法宣传和深刻教育。与此同时,本报也围绕“法律护佑家庭”这个主题,对每场活动,进行报道。
虽然每次活动时间不过两个小时,但市民对法律知识的渴望和热情却让我们感同身受。活动全程参与群众近5000人次,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共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明天就是中秋了,希望我们的此次大型法律咨询能如这升起的圆月,照亮您的生活,在您最需要的时候为您提供一道坚实而有力的法律屏障,护佑您和家人安享幸福美满。(陈新)(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