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李菲)记者日前从中国残联获悉,截至2007年底,中国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677个,办理案件2万多件。
数据还显示,截至2007年,中国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省级4件、市(地)级40件;制定或修改了直接涉及残疾人利益的法规、规章省级17件、市(地)级48件。
据了解,2007年,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对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1317次。其中,省级人大执法检查8次、市级人大执法检查163次、县级人大执法检查1146次。全国各级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1173次。
中国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力度,中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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