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文波)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能买到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这也给个别不法分子诈骗钱财创造了机会。今天记者从北京一中院获悉,本报曾报道过的“天通苑”骗子李峥,以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名诈骗,李峥被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李峥是北京太田体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台球高手。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间,李峥在昌平区天通苑小区其开设的台球厅内,以能够帮助办理天通苑小区经济适用房房号为名,先后骗取焦某、杨某等38人人民币共计225.1万元,赃款均被挥霍。
李峥不认为自己是诈骗,他说自己帮助对方办事,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对于李峥否认诈骗的辩解,一中院认为,在案证据已印证经济适用房归政府统一调配,由政府给购买人排序购房。李峥却以能够帮助办理该房号并出具借条等手段,大肆骗取他人巨额钱款拒不归还,其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明显,符合法律规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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