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柱)“如果要想替你的小孩另择学校,最好问清对方情况后再作决定,否则,到时弄不好自己的孩子将没有学籍。”近日,家住成都城西的罗先生在想把自己孩子转到城中一家小学念书时,被身边朋友友好提醒后打消了念头。
而这一“提醒”,源自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前不久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成都市为在“今年内消除70人以上的特大班额”,因此对继续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办理学籍。
《通知》提出以解决特大班额为重点,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成都市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今年内,消除70人以上的特大班额。要求从今年秋季起,全市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应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即小学、中学、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在每班45人、50人和56人以内。明年要逐步化解非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并逐步消除60人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和学校达到小学40人/班、初中45人/班、高中50人/班以内的市级班额标准。2010年,成都市将扩大全市小班化实验学校的范围。在小班化实验学校中,小学和初中的人数将控制在35人以内,高中40人以内。
《通知》还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禁招收择校生,禁止因招收或变相招收择校生而增大班额现象发生;确因服务区域内生源因素突破招生限额,须经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通知》还要求,各区(市)县要设立工作专项资金,确定一定的比例专门用于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除了公办学校禁收择校生的规定之外,《通知》要求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限额,以此遏制产生大班额的源头,同时纳入禁令的还有在城镇小学中办的幼儿园和学前班,高中阶段占用校内资源举办的复读班和补习班。教育行政部门除了不会给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外,还将与学校年度考核挂钩。
“即使生源突破招生限额,也不得实行大班额”。《通知》规定此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扩班不扩额”解决,且必须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