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在日资企业北京赤尾服装有限公司工作10年后,55名女工被企业解聘。为此,她们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追索延时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补偿等,总索赔金额达135万余元。昨天,房山法院合并审理了这批案件。
这55名女工都是北京赤尾服装有限公司的职工,年龄大多在50岁至65岁之间,分别是在1995年到1997年间进入赤尾公司工作。
女工张某说,她们的月工资在700元到上千元之间,除了少数人和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外,大多数人都没签订,公司也从来没有给她们上过保险。今年6月1日,赤尾公司突然给她送达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告知她终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却只字不提她所交付的风险抵押金,以及应该发给她的延时加班工资、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
张某和其他被解聘的女工曾到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赤尾公司突然终止女工的劳动关系,应该赔偿100万元。女工认为赔偿数额太少,起诉到法院。赤尾公司也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将张某等55人起诉到法院。该公司表示,劳动仲裁委定的赔偿额过高,公司接受不了,而且55人中存在超过法定劳动年龄、农村户口等事实,公司与这些人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应支付补偿。
由于此案涉及人数众多,房山法院决定将这批案件合并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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