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9日审理机要费案,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并未出庭,她的委任律师李胜雄上午召开超短记者会,声称吴淑珍“本来决定要出庭了”,但根据台大意见,吴淑珍出庭当天有危及生命危险的因素,吴淑珍才“勉强同意不出庭”。
报道说,吴淑珍是否出庭应讯,在18日晚出现戏剧性变化,因为台大医院在函覆台北地方法院的文件中注明,从吴淑珍的病史分析,如果在开庭时有压力或心情紧张情形,可能有生命危险,所以李胜雄在阅卷后,就向法院递出请假状。
李胜雄表示,他在今天上午8时30分就已经把状子送交给法庭,根据法律程序是可以递状的。至于其它的问题,李胜雄说,他在状子及新闻稿都写的很清楚了,状子以外的问题,他不愿意回复媒体。
李胜雄表示,基于尊重台大医院函文所示,吴淑珍不排除可能在心理压力和情境因素,可能还是会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他将相关讯息转述给吴淑珍参考,为了尊重专业台大的建议,本来都决定要出庭的吴淑珍,才“勉强同意不出庭”。
李胜雄强调,因为律师要保护当事人,出庭危及生命是很重要的,所以,才会转述给吴淑珍参考,而最后吴淑珍勉强同意台大医院的看法决定不出庭,“她本来是决定要出庭了”。
(责任编辑:张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