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高空炸弹”刻不容缓
专家建议加快相关立法进程,为城市空间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我忽然听到一声巨响,一块玻璃从天而降,太吓人了!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上个周末,市中心一幢高楼的一块玻璃幕墙突然从高空坠落,昨天,该大楼保安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心有余悸。
而就在此前不久,与该大楼相隔两条马路的另一幢高楼也出现了同样的一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已有玻璃幕墙建筑近3000幢,上海已成为我国玻璃幕墙建筑最多的城市。其中使用期在10年以上的玻璃幕墙建筑近千幢。然而,随着这些玻璃幕墙建筑逐渐步入“老年期”,它们成为“高空炸弹”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对城市空间安全和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
56%玻璃存安全隐患 玻璃幕墙建筑自问世以来,以其自重轻、工期短及外观时尚的特点,受到不少建筑商的青睐。自1984年上海出现国内第一幢玻璃幕墙建筑——联谊大厦以來,在20多年时间里,我国迅速发展成世界第一玻璃幕墙生产大国和使用大国。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玻璃幕墙大多靠粘合剂固定,一般10至20年开始老化,极有可能脱落。由于年久失修,玻璃幕墙老化脱落的问题,直接威胁到市民的人身安全。据一份最新的普查报告显示,目前上海的数千幢玻璃幕墙建筑中,56%存在安全隐患。
1996年建设部颁发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玻璃幕墙大楼正常使用后每5年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玻璃、密封条、密封胶、结构硅酮密封胶等应进行检查。1997年施行的《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玻璃规定》也明确指出:幕墙安全玻璃使用满8年的,建筑物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查勘等。
定期“体检”刻不容缓 2004年,上海曾对既有玻璃幕墙建筑进行了一次普查,发现部分玻璃幕墙建筑存在五大问题,包括开启窗胶、密封条、受力构件等存在问题,雨水渗漏及使用非安全玻璃。近年来,上海也陆续发生了一些幕墙玻璃碎裂、坠落事件。
为此,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和市房地局联合进行了专项整治,除了整治存在部分安全隐患的建筑外,还包括对已使用10年以上的玻璃幕墙建筑进行专项整治。
相关制度法规仍滞后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姚俭建递交的提案称:造成城市空间安全隐患的原因,是相关的制度规范滞后,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指导。市人大代表、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厉明指出,这些关乎人民生命安全的城市建设中的细节,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有责任进行安全预防和检查。
姚俭建委员建议,应加快城市空间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各相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之配套的技术规范,从源头上为加强城市空间安全监管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
同时,要从目前高层建筑的多产权现状出发,明确以产权为责任单位,以物业作为日常管理单位,规范高层建筑安全的主体责任。并保证和充实城市空间安全管理经费。
据悉,上海市正在着手建立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玻璃幕墙数据库”,为每一幢玻璃幕墙建筑建立完全信息的“身份证”,启动《玻璃幕墙建筑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等。届时,有关部门只要通过信息库中的信息,就能提醒业主何时进行检测维修,并对检测和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玻璃幕墙建筑的审批流程,将它纳入日常管理,从建造阶段的质量监控向合理使用年限阶段的质量管理延伸。(周其俊) (来源:文汇报)
(责任编辑:张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