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71岁的史老太住院治疗期间,因无人看护摔倒受伤。近日,西城法院判决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赔偿史老太3万余元。
去年7月,史老太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到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入院治疗。
史老太说,去年8月,医护人员未履行好看护义务,致使她从床上摔下而受伤。史老太说,她至今未康复,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史老太因此诉至法院,索赔损失4万余元。
庭审中,医院的代理人说,史老太入院时可以自己行动,系二级护理,属无需专人看护级。
法院审理认为,史老太摔倒时,没有医护人员在场看护,当时值班主任主观上存有过失。医院辩称史老太接受治疗不需要医护人员在场的意见,不符合诊疗常规。史老太年事已高,医院应针对她的情况,准备相应的预案,以免发生意外。据此,医院应按70%的比例赔偿其损失。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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