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9-22 00:3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消费,一般涉及三个方面: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消费模式。其中,消费方式是在一定消费理念的引导下,以何种方式进行消费;而消费模式是消费方式的一种抽象和概括,更多地体现为一种体制、机制和制度。
消费既受一定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和水平的制约,也受社会道德风尚、个人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影响,可以说,消费是经济学与伦理学的重要交汇点之一。所以,消费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以伦理为核心的文化现象。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无论是儒家、墨家,还是道家,都主张“崇俭黜奢”的观点。尽管管子的《侈靡》篇赤裸裸地宣传奢侈,在历史上产生过一些影响,但崇俭的消费伦理观始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转型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人的消费伦理观念悄悄地发生着变革。伴随着享受生活的消费伦理观念普遍地被接受,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也在蔓延滋长,突出地表现在青年人身上。
就拿购房来说,不少年轻人对住房的选择和评价,一味超前、贪大、摆阔,片面地追求时尚和所谓的“美观”,不讲节俭求豪华。简朴的风尚不见了,简约之美不见了,变得浮躁、华丽。更有甚者,一些年轻人为了追求住房一步到位竟心甘情愿沦为“房奴”。其实,在超前消费的购房族中,住房信贷作为购房置业的一种金融工具,应该充分利用它,但是利用也应该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房奴”为购房所累只能带来整体消费水平的降低,这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有了大房子,住房消费是满足了,而其他应有的消费则全拖后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认识到,购房是为了养人,不能本末倒置。要以人为本,不是以房为本。不必一步到位,不要奢华,宜居适用,好用就行了,让每平方米都派上用场。要提倡健康文明的消费,要以平常的心态对待住房的问题,住房无非就是一个安身之所,不必追求超越常规的那种“超阔”,要警惕奢靡之风在房市的蔓延。要选择消耗的资源要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负荷要小、可循环率要大的消费方式,树立一种绿色的消费理念。
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里明确指出,要“强化节约意识,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汽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时候,应提倡适度消费,即“俭而有度,合理消费”。适度消费是处理好资源节约与扩大内需的关系,实现经济合理性与伦理合理性的必然选择。适度消费所贯彻的是合理消费的思想,鼓励人们采用占用物质资源少的消费方式。这样,一方面减少了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压力,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另一方面鼓励消费,扩大了内需,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虽说,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提高生活质量和人们的幸福指数成为时代的主流话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消费得越多就生活得越好。在提高生活质量受到普遍关注、提升幸福指数成为基本价值取向的今天,仍然需要弘扬节约、节俭的消费观念,倡导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造就和谐人生。
节俭、俭朴、节约是一种提倡挣多花少、量入为出和为未来作准备的消费行为和生活方式。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推崇勤劳俭朴的传统美德。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勤劳俭朴和艰苦奋斗,越需要防范和抵制骄奢淫逸。习惯于骄奢淫逸的人,最后只能成为骄奢淫逸的殉葬品。反之,甘于勤劳俭朴的人,却会从勤俭中收获喜悦与成功,获得人性的提升和发展。从这一点上讲,勤劳俭朴、艰苦奋斗永远不会过时。一个家庭家业的创造与巩固离不开勤劳俭朴,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也离不开勤劳俭朴。
有人说,人皆有欲望。的确,没有欲望的人生是孤寂、干瘪、苍白的人生。但是,我们主张追求正当合理的欲望,在正当合理的欲望的基础上不断促进文明和人性的健康发展。用理性来规范和引导欲望,使人成为欲望的主人而不是欲望的奴隶。幸福生活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有机统一,物质生活幸福是精神生活幸福的基础和条件,精神生活幸福是物质生活幸福的目标指向和保障。物质生活的幸福和精神生活的幸福,都要靠欲望的节制和提升来实现,都离不开理性对欲望的规范和正确引导。
把以人为本和以自然为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绿色消费和环保消费,使人类的消费行为保持在理性所许可的范围之内。优美的自然环境和良好的人文环境在现代幸福指数构成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此我们应当树立绿色消费和环保消费的观念,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入手,做好节能减排、优化美化环境的工作。树立科学消费和人本消费的观念,以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幸福为目标,抵御炫耀性消费和伤风败俗式的盲目消费,构建健康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
王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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