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鉴定领域,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以研究、鉴定、培训和技术指导为主要任务的中央级综合性科研所。其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见证和经历了中国现代法医学、相关司法鉴定专业从民国时期、新中国五十年代以及改革开放至今等各阶段的发展历程。
在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国家认证认可中,司鉴所也同样走在行业的前列。2001年该所的法医毒化和法医物证专业通过了计量认证;2003年依据国际通用认可标准,全面建立和运行了鉴定质量管理体系;2004年初获得了CNAS的检查机构认可和实验室认可,覆盖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文件鉴定、法医精神病、道路交通事故技术、声像鉴定、法医毒化和法医物证专业;2006年通过了CNAS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取得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活动的资质。
司法鉴定是诉讼活动的技术保障,在认定案件事实和判别证据真伪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确保鉴定质量应是鉴定机构日常管理活动的核心和目的。为此,该所专门成立了课题研究组,其研究任务包括依据认可标准确定适合司法鉴定专业特点的管理和技术要求、依据各专业的工作性质和运行特点建立检查机构认可和实验室认可的复合管理体系,并通过日常管理实践和CNAS认可评审等进行检验和改进。相关研究结果和实践经验以专著出版、人员培训等形式在行业中进行示范、指导,同时也为国家立法机关、司法部制定有关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管理措施等提供了实践证明和技术支撑。
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不仅针对鉴定管理活动,同时也要带动其他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这一工作理念同样贯穿于该所开展认证认可工作的整个过程之中。2005年,该所就将活动管理的规范性要求放到了首要位置,按照CNAS有关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从管理和技术上全面确保了能力验证活动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和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认证认可活动、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不能只理解为仅是满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它应该成为司法鉴定机构保证鉴定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自觉、自律的意识和行为,“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代表了该所开展认证认可活动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