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实习生丁丽琴通讯员林晔晗)今后,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老赖”在广东将更加举步维艰。他们将面临出入境受限、银行信用等级降低的限制,国家公职人员将可能面临纪律处分,投资、生产经营、从业资格也将被严格限制。
这是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委政法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广东已经出台《关于联合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11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机制。
近几年,广东法院每年受理执行案件均达到26万件左右,涉及标的金额超过1100亿元,居全国首位。但在执行结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结案的仅占26%,而依靠强制执行结案的达36%,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不配合等依然制约着法院执行工作。特别是被执行人不但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敢于转移、隐匿财产,逃废悬空债务甚至抗拒执行。
因此,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以法院执行案件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与11部门的管理机制形成联动关系,对被执行人的消费、信贷、投资、置业、出国、出境等各个方面加以约束和限制,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