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发出《关于2008年国庆长假期间加强对“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现场督察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国庆节长假期间加强对“五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将在国庆长假期间对各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情况和加强值班备勤、内部安全防范情况组织开展不间断的明察暗访。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带头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现场督察工作,不折不扣、毫不松懈地抓“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提醒提示、教育防范,从源头上防范违反“五条禁令”行为的发生。各级警务督察部门要采取手机短信“温馨提示”等办法督促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教育,立足防范,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提醒提示,教育民警杜绝侥幸心理,增强遵守“五条禁令”的自律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对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宣传和检查,规范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警车使用管理,建议采取非执勤车辆节日封存、集中管理等措施,消除隐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制止在先,加大对“五条禁令”贯彻落实的现场督察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备勤和内部安全防范情况的检查,确保长假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内部安全。
各级警务督察部门要不间断地对公安机关值班备勤和内部安全防范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并提醒各单位合理部署警力,加强值班备勤和内部安全防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街头见警率和随时处置警情,保持维护节日期间治安秩序的能力。(胡月明) (来源: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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