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9月23日电(见习记者袁爽通讯员张庆华)一江西籍男子李某在浙江冒用他人的工作证入户推销,被拒绝后感觉被人戏耍,便愤然动刀行凶,导致房屋女主人郭某身中数刀并构成重伤。近日,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2007年11月12日,22岁的江西籍男子李某携带原做“网通公司”IP电话卡充值业务所余的电话卡来到浙江丽水市,并冒用江某某工作证在市区数居民家中进行了IP电话卡充值业务推销。
2007年11月13日12时30分许,李某谎称自己是通信公司工作人员需要入户登记电话,进入市区白云小区郭某家中。入户后,李某反复努力向郭某介绍“网通公司”充值卡业务并要求郭某充值,可郭某听取介绍后仍然拒绝并要求李某离开。李某认为自己的努力推销过程被郭某戏耍,遂愤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郭某的手、脸、大腿等部位捅刺数刀后逃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郭某因刀刺伤致使会阴部贯通伤、膀胱裂伤、臀部裂伤、阴道裂伤,构成重伤。
2008年8月25日,浙江莲都区检察院以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莲都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李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