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晚11时20分许,(陕西)陇县曹家湾镇三里营村王某等三人看完戏,骑着一辆自行车回家,行至本村一组公路上将同向步行的贾升荣老人撞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驻村法官景小玲了解案情后,经过一整夜调解,四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由三个小伙子父母共同赔偿死者抢救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4.2万元。
案件处理完后,四家当事人都觉得很满意,他们说:村里有法官,办案真方便,否则案子要起诉到县法院,既要请律师花钱,还要耽误工夫、受麻烦。
过去要打官司,得到县法院,而如今,邻里间发生了纠纷或要咨询法律知识,足不出村就能解决,这是陇县法院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给群众带来的实惠。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家。
陇县地处山区,群众打个官司往往要跑上几十里地。面对这种现状,陇县人民法院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决定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从今年6月份起,他们经过积极筹备,率先在曹家湾镇的8个村子进行“法务庭”试点。每个法务庭由“一名法官一名参审员一名调解员”组成,一名法官一般负责联系5至6个行政村,参审员由村支书担任,调解员由村主任担任,并逐步吸纳德高望重、具有调解民事能力的长者参与调解工作。驻村法官主要任务是了解社情民意、指导基层调解、提供法律服务、负责法律宣传,最终实现息诉罢访。法务庭的运作流程是:纠纷发生后,村民向参审员、调解员反映,法院委托参审员、调解员“立案”先行调解;案件处理后,要由参审员、调解员、驻村法官和当事人分别签字确认,并将案件的审理纳入法官考核体系。“法务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待来访群众。
陇县法院院长冯华告诉记者,驻村法官主要担当8种角色:即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员、联系基层组织的联络员、落实司法惠民的协调员、指导基层调解的督导员、理顺情绪的“消防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咨询员、负责法律宣传的宣传员、做好息诉罢访的防控员。据了解,自“法务庭”设立两个月多月以来,试点的8个村共排查出各类纠纷78件,已妥善解决了71件。同时还开展了法制教育宣传15场、培训调解人员28人。
曹家湾村支书曹浩民对记者说,自村上有了“法务庭”后,村里发生了纠纷,随时得到解决,村干部从村民婆婆妈妈的纠纷中脱开身子,村民们也不再为解决纠纷耽搁时间,大伙一心扑在经济发展上。(梁会平李燕萍)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