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通讯员:思文小婉) 今年38岁的夏某一直未婚,好不容易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9岁的唐某,二人结婚后,夏某满以为可以过上幸福的二人生活,却因妻子不愿和自己“同房”而苦恼。
夏某和唐某2007年4月21日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1月23日,二人登记结婚,11月29日,两人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夏某认为自己的“同居权”、“生育权”受到了侵害,遂起诉至花山法院,要求与妻子唐某离婚。日前,花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夏某和唐某自愿离婚,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同时,唐某补偿夏某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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