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纠纷日益增多。日前,“奶粉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对食品、餐饮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
食品安全问题有着人群大、分散性强的特点,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较大。建议尽快在食品餐饮行业实行责任保险,将商业保险手段运用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企业保险意识薄弱,抗风险能力差,大多数食品餐饮业规模较小,风险意识相对薄弱,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济赔偿能力有限,不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而投保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和食品卫生保险,不仅可以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加强企业抵御由食品中毒、消费者伤亡赔偿引起的各种突发事故的能力,使企业经营活动稳步发展。还有利于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机制,减轻政府部门的救助压力,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建议由卫生部会同保监会联合下文,在全国推行食品卫生责任保险。在推广初期,可选择在部分重点省市先行试点,待试点结束后,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力争实现保险服务逐步覆盖,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
按照“属地对口管理”的原则,由各省市卫生局会同保险公司共同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出售和餐饮企业投保商业保险的政策宣传,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投保食品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和补偿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使其自觉投保。同时对投保单位实行相关政策鼓励,促使企业自觉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中国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负责指导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创新管理,引导保险公司确定更加符合餐饮企业需要的险种,监督其规范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参与事故预防和风险化解工作,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卫生监管部门应完善国家或地方法规和行业准入制度等配套政策,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纳入有关法规体系,对部分涉及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保险产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推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做好预防和治理工作,努力减少事故发生,以推动食品餐饮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健康快速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冯幸耘)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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