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唐斯佳)记者从自治区残联获悉,从今年8月开始,广西停止申领第一代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换发工作即将开始。2009年12月31日,“一代证”向“二代证”转换完毕。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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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一律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已经领取第一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申请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残疾人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完毕。从2010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第二代残疾人证。已领取的第一代残疾人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自治区残联组联部主任黄亮维告诉记者,广西现有337.5万残疾人,过去发放了40万本第一代残疾人证,从今年8月开始,广西停止申领第一代残疾人证。这40万本“一代证”全部要换为“二代证”。
目前,广西各地正在开展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评定医生培训班,等医生培训完毕后,开始换发“二代证”。医生对前去申领“二代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鉴定。
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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