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江苏9月25日消息(记者孙叶)江苏省政府定于10月28日就提高失业保险金面向社会公众召开立法听证会。拟新出台的《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草案)》将底限提高了30%,并要求: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市的低保标准为每月330元,如果按原有的规定,南京的失业保险最低额就是330元,而按新规定最低也能拿到429元。
多缴多得也被写入了新法规。原先江苏统一的失业保险标准是以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计算的。但新规定将提取比率划分成了三个档次: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比例提高到45%;缴费20年以上的,则可以拿到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50%。新规定还考虑到了物价上涨的因素,规定“当居民消费物价指数持续上升时,及时发放动态物价补贴,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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