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9月25日电(记者张涛)天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特别重视保障改善民计民生,把建立困难群体社会保险权益和城乡社会保险统筹发展作为工作突破点,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末,天津市养老、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358.4万人和388.3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28.7万、260.9万和189.9万人。
五项保险基金收入170.5亿元,同比增长33.8%。
天津在注重建设社会保障法规制度和服务体系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推进城镇职工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2008年,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进一步将占全市45%、总计445万的城乡人口纳入覆盖范围,在全国率先形成覆盖城乡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框架。
在加快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社会保险体系的过程中,天津十分注重解决民生突出问题。通过政府补贴等制度设计办法,使社会保障的政策真正惠及困难人群。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天津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的过程是从职工扩大到全体居民、从城市扩大到农村,先易后难。天津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时,坚持的重要一条,就是要让相关群众、尤其是困难人群既承受得起、又享受得到。
今年,天津又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天津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统筹规划设计了覆盖城乡职工和居民等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延伸到农村企业从业人员,提高农村企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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