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小李一直有“下海创业”大展拳脚的想法,但是又对稳定的岗位恋恋不舍。而现在,他的顾虑将被打消,《昆明市人事局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昨天已通过审批并将于近日下发,今后昆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不仅将保留编制、职级3年,保留工资待遇1年,创业不成还可“打道回府”;此外,公务员自愿辞职创业的最高可获奖20万元。
每年派出公务员到非公企业服务 通过个人自愿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昆明市将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到市内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企业服务,派出公务员需具有5年以上工龄。在服务期间,公务员的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并保留其派出前的岗位和职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期满后,服务人员可选择回原单位工作或办理辞职创业手续。
通过企业向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对服务人员的岗位要求、服务时限和方式,经审核后,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服务企业名单,公务员个人自行联系的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也可列入服务企业名单。服务人员在派出前还将接受包括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内容的培训。
公务员辞职创业一次可领5年工资 从昆明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和创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之日起,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公务员或者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在职职工都可直接申请辞职创业。
辞职创业人员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原所在单位提供在本市由本人或他人投资设立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材料,经有关部门审验确认后,就可领取辞职金和奖励金。
对辞职创业的人员,除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5年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的辞职金外,工龄20年以上(含20年)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万元,工龄10年至20年为15万元,工龄6年至10年的为10万元。辞职金和奖励金由同级财政负担。
创业奖励金自开业后的第六个月发给一半,剩余部分第十二个月发给。
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带薪创业 在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不含工勤人员),可自愿申请离岗创业,期限为1年至3年,期间单位为其保留编制、职级。其中第一年按原标准发给工资与补贴(奖金除外),养老、医疗保险按原办法执行;第二、三年停发工资补贴,医疗、养老保险费由个人全额缴纳。离岗创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离岗创业待遇只能享受一次。
离岗创业期间,本单位组织职务竞争、职称评审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竞争上岗或职称评审。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撤销、合并、分立的,离岗创业协议即停止执行。离岗创业人员可返回原单位,也可直接申请辞职创业。
离岗创业期间,如果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到期,聘用期限可延长至离岗创业期满结束。离岗创业期满后,想回原单位工作的,经原单位考核后,根据情况安排工作。
对于财政部分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辞职创业或提前退休创业的,由本人与单位协商。
提前退休创业纳入退休人员管理 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本地领办、创办企业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报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办理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创业的公务员,在提供营业证照后,工龄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按在职人员办法增加基本工资,但要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龄计发为退休费后发给,其余各项津贴、补贴等,按退休人员办法处理。(云南网-春城晚报黄莺) (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