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厦门9月28日消息(记者陈庚通讯员杨心亮) “如果你是同安区还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和环东海域退养人员,如果你正为你想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钱却不够的事情发愁的话,那你就赶紧到各村、居去办理申请,政府将帮助你贷款参保,并且为你的最高4万元贷款参保款额进行最长5年的贴息”,这是记者昨日上午从同安区人劳局获悉的。
据同安区人劳局局长周畅灵介绍,为解决同安被征地人员参保资金缺乏的困难,提高参保积极性,区财政对选择以最低工资标准或社平工资60%标准一次性缴交15年,且符合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贷款申请经金融机构审批通过,贷款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贴息。
据了解,根据本社保年度(2008.7-2009.6)缴费标准,贷款额度不高于个人实际缴费金额(即应缴保费扣除区、镇、村各级参保补贴)的原则,以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缴交15年的,暂定贷款额度2万元;以社平工资60%标准一次性缴交15年的,暂定贷款额度4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参保贷款办理期限暂定三年(即从即日起到2011年9月25日),贷款利息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贷款手续在村(居)委会统一组织协调下,由个人自愿向区信用社申请。贷款资格经区信用社审核通过后,贷款款项必须由区信用社直接转入村(居)委会社保代办账户,由村(居)委会统一向区社保中心、区地税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办理贷款手续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若有疑问请咨询同安区信用社,电话:7036169)。
同安区人劳局社保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政府垫付利息的做法是相当划算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今年刚好59岁又11个月,那么你这个月选择以社平工资60%为缴费基数,即一次性缴15年共57333元,扣除政府帮你出资的5000元,贷款40000万元,个人自筹12333元,贷款5年,那么首月你应该付出本息943.87元,次月开始,你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751.49元,当月你便可结余84.82元,在五年后,你除了已经自付的12333元外,每月可领取社平工资最低标准的60%,如果社平工资提高了,你领取的养老金也跟着提高。但是如果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话,除了政府为你贴277.2元的利息外,你每月都必须去还贷款本金666.67元。算下来,政府5年的时间里要为你贴息454.6元”。
考虑到降低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风险,同安区政府特别出台文件,保障被征地人员参保没有风险,举个例子,如果碰到被保险人在缴纳保险金额后意外身故,那么身故者的继承人可以领取其个人账户余额、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的2个月丧葬费和1个月的一次性补助费、累计已领取的退养金三项之和低于原被征地人员个人实际缴费额的,属被征地人员退养死亡补贴范围。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