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0月4日专电(记者李忠将、施雨岑)贵州省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全省320多万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被纳入保障范围,开创了从制度上抑制贫困和扶贫的新格局。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了解到,贵州省从去年7月1日开始,全面建立和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250多万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被纳入保障范围,平均保障标准742.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9.2元。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今年国家已将绝对贫困线标准从693元提高到785元,贵州省委、省政府从今年7月1日起,合理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标准提高以后,原来部分没有享受低保的农村困难居民享受到这一政策,324.4万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被纳入保障范围,平均保障标准为856元,月均补助水平41.6元,低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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