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06 02:3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曹秀娟)记者9月25日从太原市物价局获悉,太原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9月已取消了对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收费,此举走在了全省前列。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是指各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各自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需要对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定的,办案机关应当委托同级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部门进行价格鉴定。而“价格认证中心”是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国家指定的唯一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工作,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太原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客观、公正对涉案财物进行价格鉴定是体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取消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收费,将更加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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