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5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周平虎)10月6日起,我省机动车将按公安部新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登记,车主可以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选号码。
根据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全省原有的机动车号牌计算机自动选取号牌号码(即10选1)的方式仍将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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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实行后,将缩短办理牌证的时限,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扩大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同时令市民在办理机动车牌证的过程中得到更加优化的服务,其中涉及到的便民利民措施就有16条。
便民措施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主,调整了事前核对档案的规定,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为减少车主往返次数,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想要变换车身或车架的车主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以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
便民措施扩大了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将原来允许申请重新启用原号牌号码的范围由报废的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进一步满足车主留用原号牌号码的需求。
新的规定取消了《居民户口簿》作为居民的身份证明,明确了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自10月6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典当的,可以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质押备案。
省交警总队同时提醒市民,在选取号牌前一是要了解本地具体的编排规则,在规则范围内编选;二是多准备几个自己中意的待选号;三是建议不要在《规定》实施头几天集中到车管所窗口办理;四是选择对自己有纪念意义的号码,不要过于集中追捧所谓的“靓号”、“吉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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