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两年内将实现省内转移
新快报讯(记者 文安 实习生 郭润琳 通讯员 梁嘉敏)离开工作地,却无法带走养老金的局面很快就要结束。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召开相关会议,提出当前工作的五大重点问题,并特别强调两年内实现参保人养老金的省级统筹,也就是说,省内参保人不会因区域转移而“丢”掉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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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湖南人,在广州打工三年,一直参加社保,今年6月,他准备去深圳工作,离开时才知道带不走自己的“养老金”。“这对我不公平,除个人缴纳部分可以提取外,单位缴的就无法转到深圳。”王先生认为,单位缴费部分是给他的“养老金”,区域转移并未改变这个事实。
据悉,在当前的社保制度管理下,个人缴纳社保基金大致占工资的8%,这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单位为个人缴纳约为工资的20%,绝大部分划进社保统筹账户。参保人员因异地就业而转移社保和退保的情况发生时,社保托管部门目前只退还或者转移个人账户部分的保费,对单位缴交的部分则无法转移,无形中损害了参保人的利益。
据介绍,广东的社评工资高,社保、医保缴费的绝对额要大,而贫困地区工资低,保费缴得少。如果原来从贫困地区的参保人员转到广州后,直接承认转入者过去的参保年限,并按照广东的标准给其发放社保,广州的资金就会出现缺口;而低水平地区也不愿接收从广州转移过去的人,这意味着今后要支付广州水平的养老金。“这也是全国社保难以对接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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