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10月6日电 (记者侯露露)在近日举行的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草案)》提交大会审议。据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罗先成介绍,制定专项法律以促进地方扩大开放,在全国当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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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分为总则、开放职责、开放措施、开放环境、开放保障和附则六章共五十条。国家机关、公立非营利机构和人民团体促进开放的行为是规范的主要对象,企业则主要作为权利主体,保障其“开放和享受开放成果”的权利。
行政主管部门方面,草案对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政府部门的开放工作职责作了七项共通性的规定,同时灵活规定,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或确定开放工作综合机构,对开放工作履行协调、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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