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和他的“特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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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第一天,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张掖路金英写字楼查处了一起非法贩卖药品案件,初步确认药贩子名叫杨某,是甘肃省某市国税局工作人员。
报上打广告推销“特效药” 9月20日,药监人员发现某报上刊有一则广告,公开推销“治疗骨伤特效药”。药监人员经过查证发现,药贩子的办公场所在张掖路金英写字楼812室。
当天晚上,记者跟随药监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金英写字楼812室。
记者看到,这是一间狭小的房子,里面只有一张桌子和一张床,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正在看电视。
该男子说:“这个药对骨折、跌打损伤的疗效非常好,但药现在不在这里。你们如果相信我,先交押金,明天我从临夏带药上来。”
“我们怎么相信你呢?如果我们交了押金你不拿货,我们怎么办?”记者说。
“我不会骗你们的,我每次都是这样,先交押金后提货。我给你们写个单子,你们大可放心。没有押金,我是不会提货的。”该男子回答。
随后,药监人员交了100元押金。
“我明天就去临夏,你们等几天,药到了我给你们打电话。”该男子说。
药贩子叫嚣“我要起诉你们” 9天后的10月1日早上,就在药监人员不抱希望的时候,突然接到了该男子打来的电话:“你要的特效药到了。”
药监人员立即前往药贩子的办公场所取药。该男子拿出一个蓝色的塑料袋说:“里面装的就是你要的特效药。”该男子要求药监人员再交200元。药监人员打开塑料袋后发现,一条白色的纱布上全是黏糊糊的黑膏药,该男子还向药监人员介绍了使用方法。
随后,药监人员亮明了身份,要求对该男子的办公场所进行检查。不料,该男子暴跳如雷,并强词夺理地说,他是临夏人,特效药是从临夏老家的一中医店拿的,他在兰州只是代销,并说自己是某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也是执法人员。
药监人员在现场发现了一张国税局工作牌和该男子的身份证。原来,该男子名叫杨某,是我省某市国税局的科员。
随后,药监人员对无证经营的“特效药”进行现场查扣。这时,该男子说:“我是国税局的法律顾问,你们凭什么翻阅我的票据资料,我不服你们的处理,拒绝在执法文书上签字,我要起诉你们。”
昨日(10月6日),为了进一步落实药贩子的身份,药监人员先后与甘肃省国税局和某市国税局取得了联系,初步核实杨某是某市国税局的在编科员。(于永昭白永锋) (来源: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