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1日起,涉及海南省交通厅的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的安排等11项事项将下放各市县。为确保这些交通行政审批项目管得了、管得住,海南省交通厅日前通过考核,取消了25名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的交通行政执法资格,其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已全部收缴。
这是记者近日从海南省交通厅了解到的。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以来,海南省交通厅连续举办了三期道路运输执法人员培训班。同时,将今年9月定为培训月,分层次、多形式、有重点地对全省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内容包括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意见》、省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等。培训对象为道路运政执法人员中已经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件,但未取得道路运政执法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据了解,培训期间,大多数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仍有个别执法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不遵守培训纪律,无故旷课。这次被海南省交通厅取消交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其原因有三:一是参加培训期间,无故旷课2次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人员;二是考试缺考人员;三是考试不及格人员。
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年佑表示,该厅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将按照“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提高效能、依法合规、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各市县交通部门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与该权限对等的责任,履行好相应职责,避免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侯小健陈涛)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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