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报仇找不到仇家
男子殴打无辜乘客获刑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得知父亲在公交车上与人发生纠纷后,李某带着两名男子去给父亲报仇。因找不到仇家,他们便殴打多名无辜乘客。近日,顺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他们7个月到2年半不等的刑罚。
李某现年31岁,北京市人。案发前是一家公司的职员。
法院查实,去年12月4日,李某的父亲在乘坐989路公交车时,与一名乘客发生纠纷。李某得知后,带领朋友乔某、王某赶到公交车上。由于未在车上找到与其父亲发生纠纷的乘客,三人便随意殴打车上的其他多名乘客,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事发后,其他乘客报警,李某等3人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李某等3人随意殴打他人,致2人受伤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记者: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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