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正在积极处理”
公开招投标程序为什么会被改为邀标?9月25日下午在金沙县建设局,记者要求查看招投标过程的文件档案,被告知已全部被公安机关提取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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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建设局监察室负责人何伟说,纪检人员全程参与了开标过程,“程序没有问题。”至于检察机关事后查出有串标行为,“当时是看不出来的”。
何伟说,事情发展到现在,县建设局“没有责任”,“是他(刘祯发)想诈骗嘛”。
2006年主持了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金沙县建设局局长张大革现已另任他职。他回忆说,该项目启动时,时间紧、任务重,由县里多次商讨后决定改为邀标形式。
“由于使用的不是国有资金,而是开发商的资金,这在政策上是允许的。”张大革说。
记者质疑,既是邀标,监管部门就应该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为何考察组只审查了两家单位便草草收场?刘祯发及其祯发公司到底有没有足以运作、开发经济适用房项目的资金和资质?
张大革说,起诉书“写错了”,“我们对5家公司的在建工地都进行了考察”,“没有问题”。
那么,《开发建设合同》中为什么没有规定违约责任?合同规定工期为365天,两年来建设部门有没有监督过工程进展?
张大革说,合同书是由招标中介机构起草,经县委、县政府审定过的。尽管自己当时是代表建设局的签约人,但具体内容因为时间太久已经“记不清了”。
金沙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肖方友说,建设局一直在催促工期,但由于一阳公司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至今施工手续未能完善。
肖方友认为,投资有风险,被骗的集资人因高额利润驱动没能规避风险,本应自负其责,政府已在积极帮助挽回相关损失。
记者致电金沙县分管城建的副县长黄文发,他表示,“这个事影响太大、太敏感”,“我们正在积极处理”,“努力厘清前期的法律关系”,而拒绝接受采访。
本报贵州10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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